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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「擬定高速公路斗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(第四次通盤檢討(第二階段)核定編號第9案)(變更市場用地(市一)、鄰里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(公兒三)、機關用地(機一)、停車場用地、人行步道用地以及道路用地為住宅區、鄰里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及道路用地)案細部計畫」公開展覽都市計畫書、圖,並舉辦公開說明會。

刊登日期:2021/9/6
發文日期:2021/9/6
發文字號:府城都一字第1100085143B號
主旨:公告「擬定高速公路斗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(第四次通盤檢討(第二階段)核定編號第9案)(變更市場用地(市一)、鄰里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(公兒三)、機關用地(機一)、停車場用地、人行步道用地以及道路用地為住宅區、鄰里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及道路用地)案細部計畫」公開展覽都市計畫書、圖,並舉辦公開說明會。
依據:都市計畫法第十九條、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八條。
公告事項公告: 都市計畫法第十九條、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八條。一、公告範圍:詳見本案檢討範圍圖說。
二、公告期間:自民國110年9月9日至110年10月11日止,共計32日。
三、公告地點:本府城鄉發展處、雲林縣斗南鎮公所及虎尾鎮公所,並訂於110年9月15日(星期三)上午10時30分於雲林縣斗南鎮立圖書館3樓會議室及110年9月15日(星期 三)下午2時30分於雲林縣虎尾鎮公所第二會議室舉辦公開說明會。四、公開展覽都市計畫書、圖草案請逕自雲林縣網際網路城鄉發展資訊服務網(http://urbangis.yunlin.gov.tw)下載及閱覽。
五、任何公民或團體若對本次通盤檢討有任何建議事項,請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(規定格式請逕向本府城鄉發展處及雲林縣斗南鎮公所、虎尾鎮公所洽取),送至本府城鄉發展處彙整,俾供審議參辦。
附件: